四、展厅相关技术数据及安全使用细则
1、展厅相关技术数据
a.货物入口:4.2m×4.3m(高×宽)
b.展厅亮度-- 300Lux;
c.地面:强固水泥
d.地面承受力:2000kg/㎡
e.消防:烟感报警/自动喷淋/便携式灭火器
2、展厅使用细则
1).展品的运输、安装及演示超作不可超出地面负荷能力,凡超大、超重物件运入或操作应提前报
主办单位,取得批准后方可运入;
2).展馆任何部件不得擅自打入钉子、螺丝或钻洞、悬挂、粘贴,参展单位不得超出自己展位范围布
展、占用公用通道、遮挡消防、供电设备及安全通道,不得随意超出自己展位范围悬挂广告、拉扯
串旗等,不得随意张贴广告;
3).所有机器在运作时均应安装安全装置,参观者必须与运行的机器保持相对安全的距离,并建议使
用安全防护装置,由合格的人员操作;
4).与会人员应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破坏,保管好个人携带的文件、
财物,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会场,会场内严禁吸烟;
5).展商若需接驳任何电源,请与大会指定主场搭建联系,并由合格的电工人员操作;
6).大会为参展单位提供的展位及配置的桌椅,灯具插座均不得随意更换、搬动、抢占,如有需要
可向搭建商租赁;
7).以下展品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书面批准;
a.作为展品展出或适用任何加热器、铁烤架、发热器或明火装置、蜡烛、灯笼、火炬、焊接装置或
其它发烟物质;
b.展出和使用任何可能被认为危险的电器、机械或化学装置,应提交有关监管机构批准;
c.所有有毒或危险物,包括易燃液体,压缩气体或危险化学品;
8).租用光地的展商,不含任何设施,若需电源及其它设备,请提前与主场搭建申请;
9).布、撤展工作由大会展览办统一指挥,布、撤展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10)、布、撤展人员凭大会保卫办所发布展证进馆布、撤展(布展证有效期为6月28日至29日,撤馆
期间7月2日可继续使用;各布、撤展单位对摊位的搭建形式如有特殊要求,必须预先与展览办公室
联系,经同意签字后方可施工;
11)、为了保证展厅的用电安全,布、撤展单位不得擅自拆动和增减展厅内的一切固定电器设备和照
明灯具,每个标准摊位用电量为500W,各参展单位如超过所规定的用电量,需提前至2021年6月15日向
展览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12)、各布、撤展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用电规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自觉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各
布、撤展单位使用木结构进行摊位特装,应使用防火材料和防火涂料对木结构进行防火处理。各种
变压器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13)、布展工作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6月29日为企业布展,布展企业如需加班,必须在当天下午 4:
30前向主办申请加班,费用自理;
14)、展馆对特装展位参展商收取49元/平方米的搭建管理费,灭火器60元/48平方米一组,费用由主
场搭建单位-上海尤择星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代收,押金5000元—10000元(60平方分界)
15)、布、撤展单位必须接受大会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对防火安全小组提出的整改措施,必须立即
执行;16)、空气压缩机
16)、空气压缩机
根据展馆规定,严禁将空气压缩机带入展馆。如果参展商展品是空气压缩机必须静态展示;如参展
商参展设备确实需要使用压缩空气,请联系主场搭建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