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器审中心对苏州思纳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数字PCR分析仪、苏州药明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PD-L1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进行了审核,拟定这两款IVD产品分别进入特别审查程序和优先审批。
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结果公示(2022年第4号)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国家药监局2018年第83号公告)要求,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进行了审查,拟同意以下申请项目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现予以公示。
进入创新审查程序不代表已认定产品具备可获准注册的安全有效性,申请人仍需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研发及提出注册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将按照早期介入、专人负责、科学审查的原则,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进行审评审批。
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请审核结果公示(2022年第3号)
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总局公告2016年168号),我中心对申请优先审批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下述项目符合优先审批情形,拟定予以优先审批,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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